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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超时要交管理费
来源:北京网    更新时间:2008/6/22 20:41:41  阅读[2560]
    6月21日上午11时09分陈先生来电:小区规定两个月之内要将房子装修好,超过60天就要收装修管理费,这是否合理?

  陈先生在南城宏伟路的未来世界花园买了套房子。这本是件开心事,但还没入住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。“装修时间没有按小区规定的时间完成”,于是陈先生家就被物业管理处停止供电。

  装修必须两个月完成  

  据了解,陈先生是前年在南城宏伟路的未来世界花园买的房子。在拿到新房后,他就开始准备装修房屋。“我4月份就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了房屋装修”,在双方签的一份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书上写明,4月19日至6月19日为陈先生的房屋装修时间;逾期未完成装修,陈先生必须向物管处申请延期装修,在该期间内还要交10元的装修管理费用给物管处。

  昨日,陈先生告诉记者,他一直在赶时间装修,可还是没能在6月19日完成全部的装修。6月20日,陈先生家被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停止供电。

  10元是装修管理费用 

  “为什么要规定时间装修完?”陈先生心里有疑问,这个延期必须交钱又是怎么一回事? 

  昨日下午,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处的工作人员吴小姐。她解释规定装修时间是因为装修期间会产生噪音,所以小区就规定所有的业主必须在申请装修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装修。吴小姐告诉记者,在业主装修期间,物管都要增派人力来监督和管理业主的装修工程。“因为五一的假期,我们已经给陈先生补了几天时间”,如果陈先生还要延期的话,就要交10元的装修管理费用。

  收费没有法律依据

  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的刘国平律师认为,物业管理处向陈先生收取装修管理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而且,陈先生自去年就开始向物管处缴纳物业管理费。如果,物管处认为给陈先生的装修提供了服务要收费,那么就要提供收费依据。

(责任编辑:城市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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